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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7-09 03:59:5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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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池政办〔2006〕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池州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实施办法》业经2006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池州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

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指导意见》(民发〔2006〕6号)文件精神,针对城市街头必须抢救的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危及他人生活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的精神病人(以下简称“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

对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原则。

池州市人民医院为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定点医院。

民政、公安、城建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街头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或者接到市民举报,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协助医院工作人员将其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定点医院应确定一个具体部门负责办理交接工作,并保证24小时随时有人值班,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条 定点医院在救治中应严格执行《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参照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诊疗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所有药品须符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并将救治病人的基本情况、住院病历、病情记录、用药情况、入(出)院手续、住院明细帐单、门诊等票据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形成档案,对所发生的费用单独记帐,单独核算。

在市救助管理站未对救助对象进行甄别前,定点医疗单位不得拒绝接收或延误救治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

第四条 定点医院接诊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知市救助管理站进行甄别,对属于救助对象的由救助站进行医疗救助登记,并出具相关证明。

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救助医疗费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定点医院对流浪乞讨病人、精神病人病情进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收费执行“助困病房”优惠政策。

所需医疗及相关费用由定点医院按季向市救助管理站申报;市救助管理站审核后报市民政局核定;医疗费用核定后,由市财政局按季及时拨付定点医院。要按照国家六部委(民发[2006]6号)文件要求,做好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住院期间膳食安排。

定点医疗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违者将按相关规定对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条 经治疗,救助对象疾病基本治愈或病情控制2日内,属市救助管理站救助范围,能自述其家庭住址或通信地址,自愿接受救助的,由市救助管理站继续给予救助,并由市救助管理站通知其监护人或亲属、所在单位或当地政府负责接回,或提供返乡乘车凭证;不属市救助管理站救助范围或虽属市救助管理站救助范围但本人不愿意接受救助的,由本人或其亲属在办理有关出院手续后及时出院,不得无故拖延滞留。无正当理由不出院的,医疗机构终止救助。

第六条 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以及不属于救助对象的其他人员,所需医疗费用可分别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统筹解决,同时发挥慈善机构和社会捐赠资金的作用,必要时,地方财政应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第七条 社会弃婴、丢弃的孤残儿童,发生危及生命疾病的医疗救治参照本实施办法施行。

第八条 各县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可参照本办法,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外经贸部2001年第28号公告 出口指定经营管理货物目录

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


2001年第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现公布《进口关税配额管理货物目录》,《进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进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录》,《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出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录》,《进口指定经营管理货物目录》、《进口指定经营企业名录》,《出口指定经营管理货物目录》、《出口指定经营企业名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出口指定经营管理货物目录


序号 商品大类名称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1 绿茶 9021090 每件净重不超过3公斤的其他绿茶,未发酵的,净重指内包装
9022090 每件净重超过3公斤的其他绿茶,未发酵的,净重指内包装
2 乌龙茶 9023010 乌龙茶,内包装每件净重不超过3公斤
9024010 乌龙茶,内包装每件净重超过3公斤
3 定尺碳素钢板 72084000 轧有花纹的热轧非卷材,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600MM,未包、镀、涂层
72085100 厚度超过10MM的其他热轧非卷材,宽≥600MM,未包、镀、涂层
72085200 10MM≥厚度≥4.75MM的热轧非卷材,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600MM,未包、镀、涂层
72085300 4.75MM≥厚度≥3MM的热轧非卷材,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600MM,未包、镀、涂层
72085400 厚度小于3 MM热轧非卷材,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600MM,未包、镀、涂层
72089000 其他热轧铁或非合金钢宽平板轧材,除热轧外经进一步加工,宽≥600MM,未包、镀、涂层
72107000 涂漆或涂塑的铁或非合金钢宽板材,宽平板轧材宽≥600MM
72109000 涂镀其他材料铁或非合金钢宽板材,宽度≥600MM
72111300 未轧花纹的四面轧制的热轧非卷材,150MM<宽<600MM,厚≥4MM,未包、镀、涂层
72111400 厚度≥4.75毫米的其他热轧板材,宽<600MM,未包、镀、涂层
72119000 冷轧的铁或非合金钢其他窄板材,宽<600MM,未经包、镀、涂层
72124000 涂漆或涂塑的铁或非合金钢窄板材,宽度<600MM
72125000 涂镀其他材料铁或非合金钢窄板材,宽度<600MM




[案情]


2007年4月27日,原告周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部(该项目部系被告杨某、邓某、左某合伙组成)签订了借款协议,由杨某、左某签字确认。该协议约定,原告借给项目部75万元,借款期限从2007年4月27日起至2008年10月26日止,项目部将项目的三楼商业用房作为借款抵押物,如到期不能归还借款,原告有权按市价1000元/平方米收购抵押物,并由项目部支付违约金20万元。当日,三被告签发收据。2011年12月1日,原告向三被告发出催款通知书,被告左某、邓某分别在该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并同意偿还借款。后原告诉至法院,认为被告左某、邓某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还款的行为即放弃了诉讼时效抗辩权,遂要求三被告连带偿还该笔借款,被告杨某辩称,原告的债务已过诉讼时效,其丧失了胜诉权。


[分歧]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左某、邓某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为是否及于其他连带债务人。这涉及连带之债的涉他性问题。连带之债的涉他性,是指在连带之债中,其中任一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的行为效力及于其他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


第一种意见认为具有涉他性,被告左某、邓某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为及于被告杨某,被告杨某辩称原告的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予采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第二种意见认为不应具有涉他性。理由在于,连带债务法律关系中,一事项之所以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具有涉他性,其前提是各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均为完全债务。尽管法律规定连带债务具有涉他性是基于保护债权的目的,但连带性只有在完全债权情形下对连带债务人有约束力。


[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


首先,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具有涉他性并不会损害到其他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但是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债权已成为不完全债务,不具有法律强制保护力。


其次,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一种实体权利,对该权利的放弃意味着债务人会对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重新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故行为人对该权利的放弃,不能由其他连带债务人代为行使,而应由行为人本人以明示或者约定的其他方式予以放弃。因此,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连带之债,除所有连带债务人同意或者法律有特殊规定外,一连带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为不应具有涉他性。


本案中,被告杨某不因为其他连带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而丧失自己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作者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